“穷庙富方丈”不是王石的选择,也不是任正非的选择。任正非在华为也不是大股东。在华为技术中,他所持有的股票不过1.04%。多年之后,我们能在任正非2008年的自律宣誓会所言中找到某种痕迹:“从我创办华为担任总裁那一天起,就深感置身于内外矛盾冲突的旋涡中,深感处在各种利益碰撞与诱惑的中心,同时也深感自己肩上责任的沉重。如何从容地应对各种冲突和矛盾,如何在两难困境中果断地决策和取舍,如何长期地抵御住私欲的诱惑和干扰,唯有彻底抛弃一切私心杂念。否则无法正确平衡各方面的关系。”
这家最初注册资金才2万元的公司,在创业的2年后推行了内部股权机制,每个员工都拥有股份,这种内部激励直接调动了员工积极性。华为员工年底分红的钱,在2001年之前有“1+1+1”之说,股票分红所得,与工资、奖金大致相当。
与王石在股权方面的透明、规范不同,任正非在华为所采取的内部股权机制,却是个模糊的概念。直到华为一位副总裁在辞职后状告东家,暴露出这种错综复杂股权的不清晰关系。大意说来,员工所获得的股权,只是一种分红的权利,与公司的净资产增值无关,也未在工商局备案,员工通过现金或公司贷款获得股票,每年享受分红,一旦离职,公司却只退还本金。员工用现金获得公司的股票,一方面是激励,另一方面,与上世纪90年代的华为处境也有关系。在那个筹资渠道有限的商业环境中,从员工处集资,也是募集资金的渠道之一。这一做法原无争议,可当华为电气出售给爱默生后,为避免华为电气员工流失,这些人的股权被许诺4年内按1:4的比例兑现,这就造成了内部的不公。引发之前只拿到本金的员工不满。这之后,才有了华为对内部股票溢价,不过,分红也就没以前那么多了。
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,企业经历过承包制,最终是靠股份制走向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之路。无论上市或者不上市,股份制都是企业做到一定程度后无法绕开的话题,1995年任正非会见段永基,被问的最多的就是股份构成。任正非告诉段永基:“公司70%多的管理者和员工都拥有股份,他们既是股东又是雇员。”而他本人,“我占的股份微乎其微,不足1%,高层加起来3%吧”。到了1997年,任正非去北京时拜会了柳传志,据一位华为原副总裁的回忆,见面的重要话题也是企业的股权问题。只是这次,是任正非对联想的股权制改造情况问的比较多。
那次任正非与段永基的会面中,段永基听任正非及高管所持股份甚微,就对任说:“有一天别人可能联合起来把你们推翻,将你赶走。”这一点,任正非倒不在意,他觉得如果真到了这一天,那反而是公司发展的标志。
任正非不求做“富方丈”,华为成为了“富庙”。但是过于分散、却未理顺的股权,如今成为了华为谋求未来发展不得不去理顺的问题。
从“大”到“强”的专业路径
华为股权的分散与复杂,还有一段不得不提的历史,上世纪90年代中期,华为的产品还未得到运营商的普遍认同。为了打市场,任正非亦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合资公司。任正非的目标非常明确,合资方就是当地的电信部门——那是华为的直接客户、衣食父母,客户的员工可以集资入股,甚至可以都由华为垫钱。有了与客户的利益纽带,无论是销售还是回款,华为在市场上攻无不克。
有段时期,华为被看成是“三流的产品做出了一流的市场”。而那些合资公司包括沈阳华为、上海华为,大多是一个签单走账的空壳公司。这种非市场化的手法在当时还存在于保健品等市场。保健品公司与各地卫生部门合资成立公司,但是很快,就有了政策制止这种非规范的运作。当然,如此做法,除了收获了市场上的胜利外,华为也留下了过于复杂的股权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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